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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在中國和越南工作過, 不會知道台灣有多糟… 我指的是勞基(動)法上對員工的保護
或許在10多年前, 台灣還可以傲視亞洲不少國家, 不過學如逆水行舟, 不進則退的道理也適用於此~ 2000年後, 當鄰近國家開始起飛後, 沒有改變的台灣, 光在勞基法這方面, 就變得落後了
相關法條其實大致相同, 但對員工的福利及保障, 以產假來看, 即可分出高下
(沒有詳細記錄, 略寫)
法規產假
台灣: 8週
中國: 14週
越南: 6 ”個月”
休產假時薪資
台灣: 底薪或投保薪資或全薪 – 依公司而異
中國: 依上年度月平均薪資
越南: 底薪 (社保支付) 休滿4個月可復工, 員工可領剩餘2個月之社保費用, 同時領取公司支付之薪水
額外
越南: 懷孕滿7個月, 每天可早退一小時 (有薪)/ 復工後, 嬰兒未滿週歲, 每天亦可早退一小時 (有薪)
當然, 可以說比上不足, 比下有餘~ 但放眼世界, 在我們下面的恐怕也沒幾個好比的…
當然, 也不是全部不好, 也多了項有條件的育兒津貼, 但金額的部分, 只能用聊勝於無來形容
曾經, 有過短暫輝煌的光陰, 四小龍互別苗頭, 只是曾經…
其實, 政府可能很認真的, 想讓台灣重回世界工廠的行列, 讓勞基法/ 最低工資等停滯, 期待有朝一日, 各大品牌可以看見台灣勞工之美好, 政府對企業之禮遇
台灣的職業婦女及未來已出生和未出生的小小主人翁, 祝你好孕 (運)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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